2012年3月7日 星期三

【公共電視】遊阿塱壹未申請 屏縣七月起開罰 20120306

阿塱壹古道,已經被屏東縣政府正式劃定為自然保留區,來的遊客也越來越多,但縣府實施300人總量管制,卻沒落實,現在每逢週末,動輒就有千人湧入,縣府決定七月開始要對未申請進入者開罰。

最原始的海岸線、阿塱壹古道,經過環保團體多年抗爭,終於成為自然地景保留區,也讓這段海岸線吸引更多人目光,想要親自一探它的美,每逢假日湧入超過六、七百人,連續假期更上看千人,但其中有很多都是未經申請的機關團體。

遊客一窩蜂湧入,早已超過每天限制申請總額300人,隨意攀爬古道,亂丟垃圾,增加環境負荷,屏東縣政府決議將從七月起,對於未申請者,依違反文化資產保護法第94條,處3到15萬元罰款,不過,看在環保團體眼中,擔憂大過讚許。

擔憂管制空窗期吸引更多遊客進出,因此,環保團體建議先在古道兩端、設立管制站,進行環境教育解說,建立正確觀念,同時加速旭海民宿業者輔導,將生態旅遊配套完整規劃,軟、硬體兼備,才能永續經營環境,維護阿塱壹古道,降低反彈聲浪。(2012-03-06 18:30)  暗時新聞

1 則留言:

  1. 關於阿朗壹的保護我們是樂觀其成,並且給予當地政府鼓勵保護自然資產。
    可是最近聽說有一群自稱當地嚮導在入口或半路攔路要嚮導費(3~20人)3,000元,而且還聲稱是縣政府許可,後經過申請查證,還真的,要進去的人除了要申請每日300人之限額外,還要找嚮導才可以申請。經查遍所有當地政府法規與公告皆無此條法條規定:
    請問:
    1、嚮導是何單位經過合法訓練與公務員聘任?
    2、收取的費用可有開立發票或收據?(我連在屏東停車都有20元收據,不是嗎?)
    3、開立單位為何?
    如果都不是,那不是又一條公然收賄、私徵地方稅的違法事件?台灣哪一個國家公園有要人民一定要聘任當地嚮導才可進去的?
    如果屏東縣政府硬幹,其他地方政府群起效尤的話,那就熱鬧!
    要收費,當然必要,可是請堂堂皇皇立起法規,公告之,不要偷偷摸摸的在網路上建議我們請嚮導,應該是規定要請嚮導,法條、收費單位與收據一應俱全才是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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