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

【蘋果日報】「搶錢」 遊古道須解說員 赴阿朗壹要花3千元 學者轟圖利 20111128

屏東縣政府為保護滿州鄉阿朗壹古道自然景觀,年初將其列為暫定自然保留區,管制遊客入內,且須花費3000元聘請民間解說員,但對照全台其餘20個自然保留區,皆無規定須聘解說員,遊客方先生大罵:「根本是圍地搶錢。」學者批評,保留區保護自然環境的立意良善,但此解說費不是規費,沒法源依據、未經立法程序,不得強迫民眾繳納。對此,屏東縣農業處稱依法建議收費,對民眾及學者批評,會檢討改進。投訴組

台中方先生說,阿朗壹古道為墾丁附近存在已久的知名景點,年初遭屏東縣府劃為「旭海-觀音鼻暫定自然保留區」,9月起管制入內,遊客進入除得事先申請,還限定遊客3至20人要聘請一名解說員,費用3000元,若是22人的團體就要聘兩名解說員,且無法幫遊客併團。


其餘20區無規定


方先生說,像他一家四口就得花3000元,他質疑收費方式不合理。
記者向農委會林務局查詢得知,目前除「旭海-觀音鼻暫定自然保留區」外的20個自然保留區,皆無規定須聘解說員,或繳交任何費用。
對此,屏東縣農業處林保科科長丘世宗表示,「旭海-觀音鼻暫定自然保留區」是依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、「申請進入自然保留區許可辦法」辦理,至於收費標準,則由當地解說員聯誼會所訂,參照「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」,指解說員除要解說外,還要維護環境整潔,3000元是解說員的津貼(所得),收費標準已在申請進入保留區的網站公告。

「不該強迫繳納」


不過當地一名解說員表示,目前當地約有30多名解說員,是依縣府公告收費,「解說員並無任何決定權。」
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陳耀祥表示,保留區立意良善,但自然地景是屬於全民的公共資源,解說費竟是納入民間解說員的口袋,而非公庫,已有圖利之嫌,「解說費若不是規費,就不該強迫民眾繳納。」

屏縣:只是建議


屏東縣農業處處長林景如說,解說費不是規費,也不納入公庫,只是他們的建議收費,對於批評及建議,會檢討改進。

進入自然保留區注意事項


˙須事先申請
˙攜帶許可文件及身分證明證照,以供查驗
˙遵守各自然保留區的規定
˙準備防寒衣物或防曬物品、雨具及工作用棉質手套
˙穿著適合健行的登山鞋、健走鞋
資料來源:屏縣農業處、旭海社區觀光產業組

原文引用: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3847102/IssueID/201111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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